关于举办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艺术工程系第四届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心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引导和激励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入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民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引导学生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教育部自2015年起每年4月-10月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团中央联合有关部委举办的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荆州市举办的楚创荟创新创业大赛。为响应各级部门号召,选拔并培育各系部创新创业项目,并鼓励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特举办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赛方案如下:
才聚长艺·传承创新
二、大赛时间和地点
系部初赛:4月10日(下午14:00)
学校决赛:4月30日
地点:报告厅(实训中心)
三、学院大赛组织机构
(一)大赛组委会 就业处、各系部主要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
(二)大赛办公室 就业处及各系部就业专干,主要负责大赛日常组织工作
(三)专家评审委员会 各系部自行组织邀请有经验的老师和创新创业指导专家;学校将特邀有创新创业研究以及成功创业企业家等成员组成专家评委。
四、参赛条件
(一)参赛对象
已经创业或有意创业的本校在校生、毕业生(毕业5年内)
(二)项目要求
1. 项目涉及的行业应归属于我校重点专业,主要围绕健康、循环经济、装备制造、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农文旅产业及乡村振兴等方向;
2. 参赛者应为项目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代表;
3. 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1. 系部初赛推荐。各系部挖掘本系“双创”典型、优质项目,完成大赛申报书(附件1)、计划书模板(附件2)
2. 系部比赛报名咨询联系人:各班级辅导员
3. 系部比赛报名咨询联系人:别少虎 18995842018
(二)报名材料
1.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书(盖章或手写签字,PDF电子版)。
2.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大赛计划书(WORD电子版)。
(三)注意事项
1. 报名截止时间(系部上报时间):2025年4月3日17:00(项目汇总目录)
2. 个人或者团队如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不用提供营业执照。
3. 为保证大赛项目顺利进行,参赛者须提前(系部选拔之前)准备好路演PPT(文件大小不超过20M).
4. 参赛项目涉及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需要保密的,在报名材料中一并提交书面说明(盖章或手写签字,PDF电子版)
六、评审要求
(一)评审标准
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带动就业等社会价值。主要围绕健康、循环经济、装备制造、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农文旅产业及乡村振兴等方向,对申报项目的产品、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审。
(二)评审方式
大赛项目评审标准(见附件3),通过组织专家评委(请系部老师组织专业老师、辅导员进行评审)对资料进行初评,确定参加路演项目,路演大赛采用专家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对项目进行评审。
七、实施步骤
比赛分为宣传启动、系部报名并选拔、校级选拔。具体安排如下:
(一) 宣传启动(3月进行宣传及启动)
就业处组织系部进行宣传造势,制作宣传海报,对大赛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大赛知晓率,调动参与积极性。
(二) 系部报名并选拔
系部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4月3日17:00。
系部选拔并上报校级决赛截止时间:2025年4月12日17:00。
系部比赛要求:护理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艺术工程系开展系部初赛时不低于20个项目。
系部报校级比赛要求:护理系、机电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艺术工程系每个系至少2个技术转化项目、一个创新项目,旅游航空系、软件工程系、商贸管理系至少1个技术转化项目、2个创新项目。
(三) 校级选拔
系部初赛:2025年4月10日
校级决赛时间:2025年4月30日。
校级决赛结果:大赛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8名。前15名将推荐参加省市各级创新创业大赛并配备专门的创新创业导师指导。
(四) 比赛形式
比赛以项目路演的形式进行。采取“5+2”模式:5分钟项目展示(PPT展示及陈述)+2分钟现场互动。项目展示环节由选手讲解参赛项目的具体实施计划、项目前景、投资回报及初步成效(实现营业收入、带动就业、实现税收等);现场互动环节由评委现场询问、点评并当场打分。
八、奖励扶持
对获奖的创新创业项目,择优推送市、省、全国各项创新创业大赛,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2025年荆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给予2万-20万元扶持资金,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九、相关要求
(一)强化监督管理。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将取消参赛资格。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根据事实情况,由大赛组委会取消其获奖资格。参赛者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组委会无关。
(二)严守活动纪律。突出活动实效,杜绝铺张浪费。
(三)本次大赛解释权及部分赛程调整权由大赛组委会负责。
附件:
1.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大赛申报书
2.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大赛计划书
3.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评审标准
长江艺术工程职业学院艺术工程系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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